失信被执行人 |
丹江口鑫东来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09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3民初5336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25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谢来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晓松借款本金407.万元及利息二、被告谢来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因诉讼保全所产生的保全担保费5400元三、被告丹江口鑫东来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96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4600元由原告王晓松负担2170元两被告负担5243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来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381780929020A |
登记机关 |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丹江口市均州一路18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