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代光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902********11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甘0524刑初70号 |
案号 |
(2020)甘0524执4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代光洪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11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第二日起十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