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鄱阳县华联超市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88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128民初3165号 |
案号 |
(2020)赣1128执13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鄱阳县华联超市食品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原告鄱阳县余干佬干货店货款70000元,此款于2020年9月28日前支付 11 666元,于2020年10月28日前支付11 666元,于2020年11月28日前支付11 666元,于2020年12月28日前支付111 666元,于2021年1月28日前支付11 666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1 1666元,上述款项支付至中国银行账号:623208 6500004713680,户名:蒋丽红;原告对此无异议并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如被告有任意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所有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726元,减半收取863元,原告鄱阳县余干佬干货店同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鄱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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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凡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128778838816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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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湖城新天地1号楼101-2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