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鼠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327********1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125民初610号 |
案号 |
(2020)晋1125执4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车本金445万元及利息逾期加罚利息,被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加倍支付迟延利息支付受理费21795.5元执行费用由四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