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亿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9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14民初4822号 |
案号 |
(2020)辽0114执48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连亿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沈阳浩森木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591798.25元及利息(以591798.25元为基数,从2019年6月19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2019年8月19日之前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付,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以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二、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886元,由被告大连亿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江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796926254M |
登记机关 |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棋盘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