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吴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325********07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325民初1号 |
案号 |
(2020)云2325执7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吴江于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唐家映借款本金470000元,并支付至2018年11月30日止的利息 335300元;二、由被告吴江支付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470000元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3063元,由被告吴江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姚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