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5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591民初494号 |
案号 |
(2020)鲁0591执14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前支付原告田连红款项62000元,并自2018年10月29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照年息6%支付违约金;2.被告东营市河口区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如果被告东营市河口区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了上述款项,其有权向被告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追偿,并自被告东营市河口区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款项之日起,由被告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给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43元,减半收取计721.5元,由被告东营市双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27 |
发布时间 |
2020-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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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崔树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21746551124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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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淮河路以南、郑州路以西(水城国际会所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