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三达铸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05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0民初3345号 |
案号 |
(2020)津0110执21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三达铸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前向原告天津市众兴达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设备维修费110000元;二、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50元,由被告天津三达铸造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华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06005815310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大毕庄工业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