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楚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79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宁0181民初2944号 |
案号 |
(2018)宁0181执12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陕西楚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共欠原告宁夏仁和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款984940元,于2018年2月15日前支付20万元,2018年6月20日前支付40万元,2018年9月20日前支付下剩384940元;如有一期逾期付款原告有权就下剩款项申请全额强制执行,并加收违约金5万元;二、被告陕西楚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按上述约定支付款项后三十日内原告宁夏仁和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等额及之前漏开的增值税发票,2018年3月30日前原告宁夏仁和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交付混凝土开盘记录及相关资料,若原告宁夏仁和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逾期开具发票或提供混凝土开盘记录及相关资料,被告陕西楚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有权拒付下剩款项直至相关票据及资料交付;三、原告宁夏仁和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7118元,由被告陕西楚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8-06-13 |
发布时间 |
2018-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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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才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067937324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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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中路雅荷花园15幢1单元105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