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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贤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521********39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521民初1415号
案号
(2020)豫1521执7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罗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贤德退还原告范中卫货款20000元整,于2020年7月29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徐贤德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罗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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