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汉中市汉江物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99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陕0724民初958号 |
案号 |
(2020)陕0724执恢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汉中市汉江物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2017年10月30日前偿还原告西乡县通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1240000元。被告不能按期履行,原告享有对借款抵押物即被告所有的位于汉中市汉台区三里村桂园小区7号楼负一层a8-a14\c1-c3\c15-c24号20间门面房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的权利。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连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700709988925Y |
登记机关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中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