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甘肃亿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97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青28民终611号 |
案号 |
(2019)青2891执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青海省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2017)青2891民初13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即:被告甘肃亿丰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徐诚工程款1105852.83元并承担利息(以1105852.8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7年10月26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驳回原告徐诚的其他诉讼请求;二、撤销青海省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2017)青2891民初13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被告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三、驳回被上诉人徐诚对上诉人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19-04-18 |
发布时间 |
2019-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青2891执4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18 |
执行法院 |
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105853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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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逸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800397211438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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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花园B区25号楼9号门面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