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0********12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28民初762号 |
案号 |
(2020)晋1028执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福平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张保发本金35000元及利息,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本金35000元及利息。(计息时间:2015年10月27日起至全部本金还清止,利息按年利率12%计算)二、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被告王福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14 |
发布时间 |
2020-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