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金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001********03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823民初574号 |
案号 |
(2020)云2823执6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睿欠原告王体元借款120400元,于2019年8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30000元,2020年8月30日前偿还30000元,余款304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清偿;二、若被告金睿未按协议第一条约定足额履行任意一期还款义务,被告金睿自愿向原告王体元支付违约金6000元;三、若被告金睿未按协议第一条约定足额履行任意一期付款义务,原告王体元有权就剩余未支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四、原告王体元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案件受理费2756元,减半收取1378元,被告金睿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