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灵武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5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宁0181民初3131号 |
案号 |
(2019)宁0181执恢1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宁夏灵武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前向原告灵武市宁东镇马跑泉村村民委员会返还工程款及代扣税金共计225278.39元;二、原告灵武市宁东镇马跑泉村村民委员会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142元,减半收取6571元,由原告灵武市宁东镇马跑泉村村民委员会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9-04-25 |
发布时间 |
2019-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宁0181执恢17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25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25278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蒋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817150141900 |
登记机关 |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街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