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烟台昌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50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611民初993号 |
案号 |
(2016)鲁0611执10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烟台昌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自愿于2016年8月30日前一次性付给原告宋杰货款18720元。案件受理费134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1-08 |
发布时间 |
2017-09-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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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任志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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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福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振中街2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