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424********36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424民初3284号 |
案号 |
(2020)鲁1424执9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成龙、张倩欠原告郭希江鸭蛋款39200元,于2020年1月24日前全部偿还完毕。(如果到期不能偿还,被告应当自2018年6月20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390元,由原、被告均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时间 |
2020-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