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龙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68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603民初478号 |
案号 |
(2020)桂0603执8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时建锋与被告广西龙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签订的《恒富商业广场商铺委托租赁合同》(合同编号:hf2s173);二、被告广西龙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时建锋装修维护费74408元并支付违约金744.08元;三、被告广西龙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时建锋租金62570.70元。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于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3054元,减半收取1527元,由被告广西龙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明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0596855551N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群星路319号盛景苑F栋第六单元第九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