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毕明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7********1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381民初233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0381执5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云亮给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24000元,违约金3720元合计127720元、被告毕明东、王云祥、刘圣杰、王云波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案件受理费2854元,减半收取1427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