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鲁文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121********18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盘盛证执字第73号 |
案号 |
(2020)辽1104执15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锦市兴盛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执行人:鲁文芳二、执行标的为:1.借款本金人民币80000元;2.申请执行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评估费、执行证书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及其他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洼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