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黄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69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玛民二初字第25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5)玛执字第005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黄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玛纳斯县昊亮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523956元。二、被告湖北黄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玛纳斯县昊亮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662874元。案件受理费55108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5-11-21 |
发布时间 |
2016-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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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月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100706986449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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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黄冈市宝塔大道6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