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申康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39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沪0118民初20129号 |
案号 |
(2019)沪0118执53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申康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货款9,307,786.25元; 二、被告上海申康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以250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2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250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6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250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9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1,807,786.25元为本金,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上均按年利率24%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9-07-15 |
发布时间 |
2019-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沪0118执538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15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1238919.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海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133967135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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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路5199号14楼E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