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33********68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9027刑初66号 |
案号 |
(2020)琼9027执8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刘朝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0月31日起至2020年1月30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