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姜佐芹,张海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3民初674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海军:本院受理原告姜佐芹与被告张海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3民初6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尹家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