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中国光大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北新道支行,许国良,杨丽英, 唐山永信广告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203民初371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国良、杨丽英、唐山永信广告有限公司:北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北新道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203民初371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