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东颖, 北京中鼎商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中鼎商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王东颖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作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仍无法送达,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现本院定于提交答辩状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区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特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传唤你公司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