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红梅, 成都环球星美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93民初10921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环球星美影城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红梅与被告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川0193民初109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448.9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准备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