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卓廷厚,高雪琴,潘清寿,潘清华,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福建教育科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华天恒芯半导体(厦门)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闽02民初58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建教育科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某某、卓某某:本院受理(2021)闽02民初587号原告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教育科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华天恒芯半导体(厦门)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卓某某、高某某、潘某某、潘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被告华天恒芯半导体(厦门)有限公司不服本案判决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2、请求判令本案一、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上诉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院将本案移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