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桂华,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黑0208民初37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受理原告王桂华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08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