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丽丽,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常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84民初295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常支行诉被告杨丽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184民初29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