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博,徐耀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104民初183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耀己:本院受理原告陈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104民初183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