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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任保国, 开封特耐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天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豫0204民初2064号
案由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内容
任保国:本院受理原告开封天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任保国、开封特耐股份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2021)豫0204民初2064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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