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信,张露方,第三人-, 寿光市洪畅运输有限公司 ,寿光市晟腾运输有限公司 ,寿光市中岳物流有限公司 ,寿光市润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创普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 ,靖江新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寿光市中岳物流有限公司、王信、张露方、寿光市润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寿光市晟腾运输有限公司、寿光市洪畅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靖江新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寿光市中岳物流有限公司、王信、张露方、寿光市润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寿光市晟腾运输有限公司、寿光市洪畅运输有限公司、第三人创普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并定于2021年11月17日下午15时0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源路218号本院西漕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