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何树明, 勐海建有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6)冀0684民初2883号,(2021)冀0684执恢302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勐海建有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何树明申请执行勐海建有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684民初288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冀0684执恢302号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司法公开告知书、到庭传票、执行裁定书(续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