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黄德胜,刘红燕,张丹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281民初132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德胜、刘红燕、张丹龄: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5281民初13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池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