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满堂,冯美林,王彪,张红,王哲,靳双梅, 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阳泉市盛鑫佳商贸有限公司 ,阳泉市大地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阳泉市盛鑫佳商贸有限公司、阳泉市大地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王满堂、冯美林: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行)与原审被告阳泉市盛鑫佳商贸有限公司、阳泉市大地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王满堂、冯美林、王彪、张红、王哲、靳双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