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罗锡国, 台州市易速达车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锡国:本院受理的原告台州市易速达车业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定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在临海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8-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