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马明先, 昆明志搏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渝岐农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云南渝岐农业有限公司、马明先: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志搏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渝岐农业有限公司、马明先快递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连带支付拖欠的快递运费人民币158931.51元。2.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连带支付拖欠快递运费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以人民币158931.5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1年4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3.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由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