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南昌鹏派贸易有限公司 ,北汽(重庆)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重庆广旺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广旺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汽(重庆)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与被告南昌鹏派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广旺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现定于2021年9月1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6-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