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第三人-, 辽宁国际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沃德分公司 ,辽宁天水谷地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国际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辽欧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921民初2192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辽宁国际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阳辽欧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辽宁天水谷地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辽宁国际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国际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沃德分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921民初21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