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平, 重庆爱上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美客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闽0102民初2069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美客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爱上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闽0102民初2069号张平诉重庆美客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爱上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