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仝军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仝军成: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被告仝军成为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应诉手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