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常州华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懂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苏民辖终240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常州华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懂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外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华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懂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苏民辖终240号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重新指定本案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