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湖州景顺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 ,上海颖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浙0502民初7040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颖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浙0502民初7040号原告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州景顺置业有限公司、上海颖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2年5月6日14:00在本院常溪法庭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