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北京品和欢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华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新亿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华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新亿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品和欢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5日15时30分在本院6层37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