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钱包生活(平潭)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米粒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钱包生活(平潭)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西安米粒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诉钱包生活(平潭)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25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