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魏月兰, 天津富瑞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泰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15民初9697号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富瑞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月兰与被告天津开发区泰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富瑞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15民初9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