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武汉市新柯阀门管件制造有限公司 ,云南万隆置地有限公司 ,重庆精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冀鑫果管道有限公司 ,云南创泰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市新柯阀门管件制造有限公司、云南万隆置地有限公司、重庆精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创泰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冀鑫果管道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电子诉讼须知等资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为送达期,送达公告期满后15日为答辩期和举证期,答辩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4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