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卫兵,万美芳, 南通万舸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烟台环保疏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青岛海事法院
内容
南通万舸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卫兵诉被告万美芳、南通万舸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烟台环保疏浚有限公司船舶租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20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3-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