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雪书,傅坚, 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浩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1民终1337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傅坚:本院受理的(2021)桂01民终13378号上诉人广西浩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张雪书,原审被告傅坚、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判决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






